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百砻技术有限公司、吉安万鸿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百砻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砻”)、吉安万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万鸿”)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深圳百砻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向曾之俊先生转让不超过400万股的公司股份,吉安万鸿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向王海宏女士转让不超过400万股的公司股份,分别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89%、占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90%。吉安万鸿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良志先生与深圳百砻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之俊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杨良志先生与曾之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海宏女士系杨良志先生的配偶,本次转让后为杨良志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月25日,上述股东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内部转让情况
1、股东内部转让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尚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实施内部转让股份计划。
2、股东本次内部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股东因未实施本次内部转让计划,其所持公司股份情况亦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1 | 深圳百砻 | 89,972,600 | 19.94% | 20.07% |
2 | 吉安万鸿 | 68,372,600 | 15.15% | 15.25% |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股东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内部转让股份的实施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关于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百砻出具的《关于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吉安万鸿出具的《关于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