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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关于2024年度第四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7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5-004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四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是上市公司关联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8.0476亿元人民币;

? 担保余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为257.28亿元,(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额度按2024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美元汇率7.2进行估算,下同)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9.39%。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或共同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担保进展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新增担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万元)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合盛硅业(嘉兴)有限公司100%39.13%7,000.000.22%1,586,924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100%35.52%18,576.000.57%
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100%59.80%50,000.001.54%
新疆西部合盛热电有限公司100%50.00%4,900.000.15%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合盛硅业(嘉兴)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港区雅山西路530号2楼202室法定代表人:瞿龙学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嘉兴市乍浦镇瓦山路200号)

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财务情况: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1,296,403,973.511,641,378,718.20
负债总额(元)963,560,288.46642,253,216.17
净资产(元)332,843,685.05999,125,502.03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1,042,613,837.251,204,150,982.22
营业利润(元)-13,139,737.64671,449,156.05
净利润(元)-14,412,155.03666,281,816.98

2、被担保人: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代田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危险化学品,硅橡胶、白炭黑、硫酸镁;金属硅的销售及金属硅粉的生产及销售;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的出口、岗前培训、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11.75亿元人民币财务情况: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3,928,640,271.523,391,112,153.09
负债总额(元)1,771,718,794.051,204,584,123.24
净资产(元)2,156,921,477.472,186,528,029.85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2,120,035,683.861,403,004,067.92
营业利润(元)-309,592,223.7133,485,033.25
净利润(元)-318,783,915.3929,606,552.38

3、被担保人: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秦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建筑用石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皮革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建

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12.5亿元人民币财务情况: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20,819,092,869.2522,824,532,762.47
负债总额(元)11,819,110,062.5013,648,189,004.22
净资产(元)8,999,982,806.759,176,343,758.25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11,201,083,933.938,972,316,223.90
营业利润(元)369,594,307.85168,960,651.03
净利润(元)362,978,050.70176,360,951.50

4、被担保人:新疆西部合盛热电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东八路51-2号212室法定代表人:肖洪成经营范围:对电力、热力的生产投资与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7.5亿元人民币财务情况: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2,715,462,644.103,090,902,500.00
负债总额(元)1,374,998,992.891,545,448,920.73
净资产(元)1,340,463,651.211,545,453,579.27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1,512,581,651.55880,622,513.41
营业利润(元)439,678,211.84224,404,323.13
净利润(元)377,368,218.66204,989,928.06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序号被担保人贷款银行担保额度(万元)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合同编号
1合盛硅业(嘉兴)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7,000.00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份(如分期提款),且各部份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主债务人违约,授信银行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相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007172BZ(2024)
2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行18,576.00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H TC 650680000ZGD B2024N 00E
3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每一笔具体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任何一笔具体业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连带责任保证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最高限额为《综合授信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即人民币伍亿元整)、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2024年新银信保字第12011-1号
4新疆西部合盛热电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900.00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连带责任保证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赔偿金、其它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如遇利率调整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加的款项。BZHT2024-659-01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以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融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事宜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257.28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9.39%。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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