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四方精创股票代码:300468
信息披露义务人:益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20/F GRAVITY 29 H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KL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1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益志控股 | 指 | 益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四方精创、公司 | 指 |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益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20/F GRAVITY 29 H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KL法定代表人:李琳注册资本:港币10,000元成立时间:2011年08月03日公司注册证书:1653173主要经营范围: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开展其他业务主要股东:李琳通讯地址:20/F GRAVITY 29 H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KL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姓名 | 职务 | 曾用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
李琳 | 董事 | 无 | 女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无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票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益志控股于2025年1月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89,200股。至此,自2015年公司上市至本报告书披露日,益志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267,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
上述期间内,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8,237,400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5,940,006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407,646,193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本20,725,388股,因公司股本增加及回购公司股票导致益志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四方精创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益志控股持有公司合计9,9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95%,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益志控股持有公司合计26,532,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时间 | 变动方式 | 变动事项 | 减持数量(股) | 权益变动占总股本的比例(%) | 变动后股东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益志控股 | 2016年01月13日 | 被动稀释 | 公司授予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3,921,500股 | - | -0.37% | 9.58% |
2016年11月15日-11月17日 | 大宗交易 | 减持 | 1,500,000 | -1.45% | 8.13% | |
2016年12月29日 | 被动稀释 | 公司授予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430,000股 | - | -0.11% | 8.02% | |
2017年2月13日 | 被动稀释 | 公司授予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076,800 | - | |||
2017年8月23日 | 被动增加 |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37,550股 | - | -0.18% | 7.84% | |
2017年11月27日 | 被动稀释 | 公司授予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 - |
2,513,400股 | |||||
2018年1月16日 | 被动稀释 | 公司授予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276,000股 | - | -0.03 | 7.81% |
2018年4月20日 | 被动增加 |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68,720股 | - | 0.03% | 7.84 |
2018年10月9日 | 被动增加 |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339,991股 | - | ||
2018年11月30日 | 被动增加 |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61,217股 | - | ||
2019年4月23日 | 被动增加 |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5,252,601股 | - | ||
2019年6月24日-11月14日 | 竞价交易 | 减持 | 2,814,589 | -1.28% | 6.56% |
2020年3月30日 | 被动增加 |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153,330股 | - | 0.01 | 6.57% |
2020年12月 | 被动增加 |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7997股 | - | ||
2022年1月26日 | 被动稀释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20,725,388股 | - | 0.45% | 6.12 |
2023年7月12日-7月19日 | 竞价交易 | 减持 | 3,863,785 | -0.73% | 5.39% |
上述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益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9,952,500 | 9.95 | 26,532,428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26,532,428 | 4.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952,500 | 9.95 | 0.00 | 0.0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益志控股合计持有公司26,532,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益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四方精创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2024年1月17日-1月24日 | 竞价交易 | 减持 | 2,089,200 | -0.39% | 4.9999%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第四节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六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益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5年1月2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注册证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 |
股票简称 | 四方精创 | 股票代码 | 30046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益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20/F GRAVITY 29 H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KL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前持有四方精创股份:28,621,628股;占四方精创当时总股本比例:5.39% |
股份比例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26,532,428股 本次变动数量:2,089,200股 本次变动比例:0.39%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益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