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3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云海”)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按照60%的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宜安云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巢湖分行”)已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中国银行巢湖分行已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一)中国银行巢湖分行同意向宜安云海提供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借款。
(二)借款期限: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范围
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以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保证担保主体及保证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
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备查文件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