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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5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何灵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灵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以上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何灵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变更并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肖婷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肖婷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春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郑春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

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肖婷婷郑春华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1888 号(江宁开发区)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1888 号(江宁开发区)
电话025-52785597025-52785597
传真025-52785597025-52785597
电子信箱zqb@estun.comzqb@estun.com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简历肖婷婷女士 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机构业务经理、江苏新华沣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2年4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证券与投资部部长、投资者关系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婷婷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婷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肖婷婷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春华女士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曾任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主管。2022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证券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春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春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郑春华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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