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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5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1.83元/股(含)。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1.2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截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006)。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4-014、2024-022、2024-040、2024-044、2024-049、2024-056、2024-068、2024-075、2024-078、2024-081、2025-001)。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497,362股,占公司总股本209,092,000股的0.72%,最高成交价为36.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1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97,188.23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1月24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时间及价格区间等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均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公司回购注销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14.6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薛小桥先生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48,750股,董事贺邦杰先生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48,750股,副总裁、财务总监陈望朋先生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9,250股,副总裁左汗青先生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9,500股。

除上述情况外,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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