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2,029,044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1,759,044 元。 |
2 | 第十五条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 | 第十五条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监和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1,202,029,044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1,201,759,044股,均为普通股。 |
4 |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必须具备财经或工程或法律或管理或信息通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专业 |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必须具备财经或工程或法律或管理或信息通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其专业工 |
序号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中级以上职称,并从事其专业工作5年以上。 | 作5年以上。 | |
5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份;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资产抵押、租入或租出资产、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及债务重组等事项; (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董事会权限内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份;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资产抵押、租入或租出资产、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及债务重组等事项; (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董事会权限内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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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项; (十二)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首席法律顾问等专业总监,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九)决定公司工资总额和工资总额的调整方案; (二十)设立董事长奖励基金,奖励对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并审议其奖励方案; (二十一)决定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中级管理及以下人员; (二十二)对公司董事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给予处理; (二十三)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章程、不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行为给予处理; (二十四)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文 | 项; (十二)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监和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首席法律顾问,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九)决定公司工资总额和工资总额的调整方案; (二十)设立董事长奖励基金,奖励对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并审议其奖励方案; (二十一)决定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中级管理及以下人员; (二十二)对公司董事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给予处理; (二十三)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章程、不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行为给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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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件、本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董事会做出(六)、(七)、(九)、(十一)事项的决议时,需经出席会议的2/3的董事表决通过。 | (二十四)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文件、本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董事会做出(六)、(七)、(九)、(十一)事项的决议时,需经出席会议的2/3的董事表决通过。 | |
6 |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协助总经理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监和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监和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7 | 第一百四十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履行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做出报告; (二)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四)提名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 第一百四十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履行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做出报告; (二)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四)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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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首席法律顾问等专业总监;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其他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的管理人员; (六)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更换或推荐进行提名,并报董事长批准; (八)拟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九)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执行公司年度预算内的相关合同; (十)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审批公司相关费用支出; (十一)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向董事会提出提案; (十二)制定总经理奖励基金的使用方案,报董事会备案后实施; (十三)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 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监和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首席法律顾问;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其他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的管理人员; (六)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更换或推荐进行提名,并报董事长批准; (八)拟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九)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执行公司年度预算内的相关合同; (十)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审批公司相关费用支出; (十一)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向董事会提出提案; (十二)制定总经理奖励基金的使用方案,报董事会备案后实施; (十三)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