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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4

的审查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本次提名林汝捷先生、林长龙先生、林纯女士、陈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以上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提名林汝捷先生、林长龙先生、林纯女士、陈辉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提名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郭睿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阅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提名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郭睿峥女士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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