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5年1月22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计51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97.97万股。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相关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注销不再具有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主体资格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同时回购注销由于板块业绩考核未能完全达标涉及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回购及/或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依据充分,结果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公司对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23.7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1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