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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关于公司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3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5-008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子公司)将向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包括子公司)销售电缆、电力配件及相关产品。

2.华能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集团及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晓先生、赵光润先生、刘逍先生、管健先生、马玉锋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 (2025年~2027年)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子公司)销售电缆、电力配件及相关产品当期市场价格每年不超过60,000.003,745.1330,775.06
——小计————每年不超过60,000.003,745.1330,775.06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 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子公司)销售电缆、电力配件及相关产品30,775.0640,000.0028.5123.062022年3月1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小计——30,775.0640,00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在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前,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89年3月31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 所: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华能总部法定代表人:温枢刚注册资本:349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02XD经营范围:组织电力(煤电、气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热、冷、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输送和销售;组织煤炭、煤层气、页岩气、水资源的开发、投资、经营、输送和销售;信息、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配售电、煤化工和综合智慧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开发、投资和销售;电力及相关产业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监理以及业务范围内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检修和销售;国内外物流贸易、招投标代理、对外工程承包;业务范围内相关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境内外投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198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华能集团。200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华能集团实施了改组,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2017年12月,华能集团完成公司制改制,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亿元人民币变更为349亿元人民币。华能集团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截至2024年9月30日,华能集团合并口径资

产总计16,268.98亿元,净资产总计4,937.26亿元;2024年1-9月,华能集团合并口径的营业总收入2,965.22亿元,利润总额424.55亿元。

2.关联关系

华能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集团及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该项交易的履约能力。根据合理判断,无形成坏账的可能。

4.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华能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华能集团(包括子公司)向公司(包括子公司)采购电缆、电力配件及相关产品事宜达成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公司(包括子公司)将向华能集团(包括子公司)销售电缆、电力配件及相关产品。

华能集团(包括子公司)同意在其可行情况下向公司(包括子公司)采购电缆、电力配件及相关产品。

(2)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框架协议项下所述交易的价格应均需由双方同意及确认,并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和情况,以及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磋商及决定。

(3)华能集团(包括子公司)和公司(包括子公司)同意再就每项采购,在本框架协议确定的范围内签订必要的书面合同,并按生效协议中约定的方式支付和/或收取有关价款/费用/利息。

(4)本框架协议项下,在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华能集团(包括子公司)每年向公司(包括子公司)采购电缆、电力配件及相关产品预计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具体数据应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5)本框架协议项下的安排具有非排他性,选择交易对手方时应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符合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规则,交易各方具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于2025年1月22日与华能集团签订《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华能集团必要的内部程序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缆、电力配件及相关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该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产品销售市场,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此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核意见;

3.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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