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满足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对运营主体注册地的要求,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拟以人民币10,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孙公司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外对投资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出资情况: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资金来源 |
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货币 | 自有资金 |
上述信息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满足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对运营主体注册地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便于继续推进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后续工作,交易目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为新能源公司自有资金,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拟设立的孙公司将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孙公司成立后,日常经营过程中将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对此,公司将加强内部协作,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履行监督职责,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应的风险因素。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