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岭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4,7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625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富岭股份”,股票代码为“001356”。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4,733.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为5.30元/股。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工投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209.95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5%。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金额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209.95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5%。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8,766.1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756.9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
根据《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
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599.9921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5,009.2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756.9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766.1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416669630%,有效申购倍数为2,399.98293倍。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1月16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缴款情况、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 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按承诺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序号 |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 机构类型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股数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1 |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 11,049,750 | 7.50% | 58,563,675.00 | 18 |
2 | 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 | 9,208,125 | 6.25% | 48,803,062.50 | 12 |
3 | 宁波工投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 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 1,841,625 | 1.25% | 9,760,612.50 | 12 |
合计 | 22,099,500.00 | 15% | 117,127,350.00 | - |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7,317,969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62,785,235.7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343,53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820,714.3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经核查确认,《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47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18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其中46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179个有效配售对象按照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6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个配售对象因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暂停或注销IPO 网下配售对象资格,其认购资金未到账,确认为放弃认购。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7,545,842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98,992,962.6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 23,158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22,737.40
放弃认购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认购数量(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阿巴马广进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966 | 21,019.80 |
2 |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50 | 8,745.00 |
3 | 上海天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天倚道励新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733 | 9,184.90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凌顶泰山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963 | 31,603.90 |
5 |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子午瀚海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963 | 31,603.90 |
6 |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致远私享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883 | 20,579.90 |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37,545,842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3,758,159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
10.01%;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23,158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2,316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约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10.00%。本次网下发行共有3,760,475股限售期为6个月,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5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东兴证券包销,东兴证券包销股份的数量为366,689股,包销金额为1,943,451.70元。东兴证券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25%。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中的2,316股(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23,158股的10%(向上取整))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2025年1月20日(T+4日),东兴证券将包销资金、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资金、
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东兴证券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序号 | 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不含税) |
1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6,466.37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704.50 |
3 | 律师费用 | 1,465.54 |
4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576.42 |
5 |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 72.00 |
合计 | 10,284.82 |
注:1、各项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如文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2、发行手续费中包含了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15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6551360、010-66551370
发行人: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