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3—4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5—6页
四、附件 ………………………………………………………… 第7—10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7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8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9—10页
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2-7号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防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1-2023年度以及2024年1-9月)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和防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和防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和防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和防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和防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和防务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9,112.94 | -179,992.23 | 153,837.03 | -11,165.6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09,678.98 | 10,387,947.44 | 15,366,012.55 | 31,893,206.5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10,191.89 | 3,254,160.46 | 4,152,766.85 | 7,619,179.56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27,356.48 | 49,872.33 | 186,112.08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 |
项 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08,504.19 | 188,253.33 | 356,504.42 | -879,791.4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小 计 | 2,370,479.62 | 13,977,725.48 | 20,078,993.18 | 38,807,541.05 | |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表示) | -24,629.97 | 776,761.12 | 1,634,296.17 | 6,581,739.34 | |
少数股东损益 | 1,251,506.83 | 1,400,033.88 | 1,855,061.20 | 1,985,165.2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143,602.76 | 11,800,930.48 | 16,589,635.81 | 30,240,636.46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项 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 3,009,678.98 | 10,387,947.44 | 13,219,312.55 | 31,893,206.52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金额 | 2,146,700.00 | |||
合 计 | 3,009,678.98 | 10,387,947.44 | 15,366,012.55 | 31,893,206.52 |
(二)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项 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9,352.89 | 3,126,371.89 | 4,257,794.56 | 5,054,808.55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27,788.57 | -105,027.71 | 296,011.5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 | 590,839.00 | 2,268,359.51 | ||
合 计 | 810,191.89 | 3,254,160.46 | 4,152,766.85 | 7,619,179.56 |
二、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无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况。
三、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
修订)》对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影响
项 目 | 2022年度金额 | 2021年度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8,518,115.17 | 31,890,430.12 |
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6,589,635.81 | 30,240,636.46 |
差异 | 1,928,479.36 | 1,649,793.66 |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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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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