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持长期经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孙馨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孙馨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之日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雨舟女士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 月18日
附件:孙馨女士简历
孙馨女士,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特许秘书资格,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公司治理师资格,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工会会士。2006年8月至2010年8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10年8月至2024年5月,任上海东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2年5月至2024年5月,历任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HK.0695)联席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兼首席财务官;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馨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