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5-00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龙江万锂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260.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与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产品销售,可以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焦强先生、董事焦岩岩女士、董事秦怀先生、董事常万昌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万锂泰公司销售产品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本次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产品销售,可以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万锂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龙江万锂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锂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在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已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产品销售,可以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万锂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销售电 | 万锂泰公司 | 6,500.00 | 303.65 | 关联人石墨化工艺改变及产能利用率不足所致 |
石墨纸 | 万锂泰公司 | 180.00 | 2.00 | 关联人产能利用率不足所致 |
销售工业新鲜水、除盐水、蒸汽、煤气等产品 | 万锂泰公司 | 405.71 | 55.23 | 关联人产能利用率不足所致 |
合计 | - | 7,085.71 | 360.88 | -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销售电 | 万锂泰公司 | 5,070.00 | - | 303.65 | 9.30 | 2025年预计产量比2024年实际产量增加 |
石墨纸 | 万锂泰公司 | 40.00 | - | 2.00 | 100.00 | 2025年预计产量比2024年实际产量增加 |
焦(针状焦、沥青焦等) | 万锂泰公司 | 970.00 | 10.74 | 1.17 | 2025年预计产量比2024年实际产量增加 | |
销售工业新鲜水、除盐水、蒸汽、煤气等产品 | 万锂泰公司 | 180.71 | - | 44.49 | 66.95 | 2025年预计产量比2024年实际产量增加 |
合计 | - | 6,260.71 | - | 360.88 | - | - |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依据2024年12月市场价格测算,最终价格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龙江万锂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900MA1ATBYA4Q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新城街(红鲜村)
法定代表人:焦贵彬
注册资本:2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墨钧新能源有限公司 | 8,920.00 | 40.5454 |
2 | 深圳市前海墨哲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 | 4,580.00 | 20.8182 |
3 | 七台河市汇隆基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 | 1,792.00 | 8.1455 |
4 | 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1,750.00 | 7.9545 |
5 | 七台河鑫隆泰科技中心(普通合伙) | 1,078.00 | 4.9000 |
6 | 七台河市隆众科技中心(普通合伙) | 1,078.00 | 4.9000 |
7 | 七台河方元新材料科技中心(普通合伙) | 900.00 | 4.0909 |
8 | 七台河众泰隆科技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832.20 | 3.7827 |
9 | 鸡西哲宇新材料科技中心(普通合伙) | 250.00 | 1.1364 |
10 | 北京兴源骐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250.00 | 1.1364 |
11 | 34个自然人 | 569.80 | 2.5900 |
合计 | 22,000.00 | 100.00 |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万锂泰公司总资产784,491,995.60元,负债总额600,740,812.47元,净资产183,751,183.13元,营业收入175,135,317.16元,净利润-152,023,145.68元,以上述数据已经黑龙江昕泰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万锂泰公司总资704,014,586.64元,负债总额566,407,856.91元,净资产137,606,729.73元,营业收入35,878,227.52元,净利润-46,144,453.40元,以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锂泰公司股东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与公司关联关系 |
1 | 深圳市前海墨哲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 | 焦贵彬 | 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之长子焦贵彬和二女婿蓝岳青共同成立 |
2 | 七台河市汇隆基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 | 焦贵彬 | 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之长子焦贵彬、长女焦岩岩、长女婿段红博及其亲属与公司高管及核心技术人 |
员共同出资成立,其中董事长焦强及其父亲焦贵金先生,董事、总裁秦怀先生之子秦志浩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监事会主席王维舟先生,职工监事冯帆女士,副总裁兼安全总监边兴海先生均为股东之一 | |||
3 | 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焦云 | 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4 | 七台河市隆众科技中心(普通合伙) | 杨淑玲 | 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之妻杨淑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除焦云先生之外的其他股东共同成立 |
5 | 七台河众泰隆科技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焦云 | 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与配偶杨淑玲女士共同成立 |
6 | 七台河鑫隆泰科技中心(普通合伙) | 焦贵彬 | 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之长子焦贵彬与10个非关联关系自然人共同成立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六章第三节对关联人的认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万锂泰公司及上述公司、自然人均为公司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万锂泰公司与公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违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5年度,关联方万锂泰公司预计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260.71万元,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允,并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产品销售,可以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六、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