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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关于反担保责任解除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8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反担保责任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反担保对象: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公司”);

? 解除反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反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为24个月,委托中关村担保公司为此笔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二)反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同意授权公司

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反担保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反担保解除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收到了中关村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责任解除声明》,鉴于清青环保已依据《授信协议》约定将其项下的借款500万元本金及利息全部结清,同时清青环保在《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业务亦结清,中关村担保公司确认韩建河山在《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00万元(含担保额度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5.69%,上市公司为子公司已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34%。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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