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监事会现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3、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