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4 证券简称:津膜科技 公告编码:2025-002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1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15至2025年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范宁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
7、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公司会议室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8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526,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1.8871%。其中: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71,420,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3.6439%;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85人,代表股份55,106,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8.2432%。
2)出/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谭正华律师、包瑞雪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同意125,352,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9%;反对88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1%;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1,167,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650%;反对88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557%;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93%。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审议结果:同意125,134,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00%;反对1,0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3%;弃权29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7%。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950,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792%;反对1,0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586%;弃权29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22%。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同意125,16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19%;反对1,0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1%;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978,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618%;反对1,0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589%;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93%。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审议结果:同意125,16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19%;反对1,0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9%;弃权2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3%。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978,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618%;反对1,0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61%;弃权2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21%。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 同意124,852,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67%;反对1,5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0%;弃权1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667,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182%;反对1,5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129%;弃权1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89%。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同意124,85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61%;反对1,5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4%;弃权1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5%。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667,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841%;反对1,5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342%;弃权1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17%。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7.01关于提名范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124,219,2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1765%。
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35,112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1.4991%。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范宁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关于提名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124,214,7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1730%。
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30,618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1.3072%。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翟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关于提名郑春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124,214,7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1730%。
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30,61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1.307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郑春建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4关于提名梁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结果:124,189,23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1528%。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5,113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0.2183%。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梁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关于提名李春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结果:124,185,2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1497%。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1,117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0.0477%。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李春之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8.01关于提名谢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124,189,7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1532%。
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5,612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0.2396%。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谢京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关于提名刘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124,189,74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1532%。
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5,61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0.2397%。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刘志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关于提名崔嵘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结果:124,184,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1489%。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11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0.0049%。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崔嵘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4关于提名熊文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结果:124,184,2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1489%。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11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0.0047%。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熊文钊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9.01关于提名施耀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124,184,24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1489%。
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12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0.0053%。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施耀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02关于提名赵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124,184,2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8.1489%。
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118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0.005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赵鹏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谭正华律师、包瑞雪律师
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谭正华律师、包瑞雪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