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5-003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盈森”)、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盈森”)、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美盈森”)、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芯龙”)、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盈森”)、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美盈森”)、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美盈森”)、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美盈森”)、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习水美盈森”)、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水美盈森”)、福建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美盈森”)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9,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10日分别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9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东莞美盈森、苏州美盈森、重庆美盈森、成都美盈森、东莞美芯龙、长沙美盈森、佛山美盈森、东莞丰华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美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总额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新增担保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6日分别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月15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M20241227第001号)与《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额抵字M20241227第001号)的签署程序。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将部分授信额度转授信给下属子公司东莞美盈森、重庆美盈森、苏州美盈森、东莞美芯龙、安徽美盈森、成都美盈森、长沙美盈森、佛山美盈森、习水美盈森、涟水美盈森和福建美盈森使用,并为上述转授信的敞口额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抵押担保责任。其中,东莞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月15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D20241227第002号)与《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额抵字D20241227第002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3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人民币28,000万元;重庆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月15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C20241227第003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1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苏州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月15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
平银战金五综字S20241227第004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东莞美芯龙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月15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D20241227第005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安徽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月15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A20241227第006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成都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月15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C20241227第007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长沙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月15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C20241227第008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佛山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月15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F20241227第009号)与《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额抵字F20241227第009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7,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人民币4,500万元;涟水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月15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L20241227第011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福建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5年1月15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F20241227第012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习水美盈森相关具体授信合同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尚未实际发生)。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美盈森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美元500万整,公司于2025年1月16
日,在深圳签署了《保证书》,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万元)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万元) | 本次担保前剩余额度 (万元) | 本次担保金额 (万元)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万元) | 本次担保后剩余额度 (万元) |
公司 | 东莞美盈森 | 90,000 | 39,500 | 50,500 | 28,000 | 50,000 | 40,000 |
公司 | 重庆美盈森 | 70,000 | 23,600 | 46,400 | 6,000 | 29,600 | 40,400 |
公司 | 苏州美盈森 | 90,000 | 40,000 | 50,000 | 10,000 | 50,000 | 40,000 |
公司 | 东莞美芯龙 | 20,000 | 6,500 | 13,500 | 4,000 | 8,000 | 12,000 |
公司 | 安徽美盈森 | 20,000 | 4,000 | 16,000 | 4,000 | 4,000 | 16,000 |
公司 | 成都美盈森 | 18,000 | 2,500 | 15,500 | 4,000 | 4,000 | 14,000 |
公司 | 长沙美盈森 | 30,000 | 7,000 | 23,000 | 6,000 | 10,000 | 20,000 |
公司 | 佛山美盈森 | 35,000 | 10,500 | 24,500 | 4,500 | 12,500 | 22,500 |
公司 | 涟水美盈森 | 8,000 | 0 | 8,000 | 4,000 | 4,000 | 4,000 |
公司 | 福建美盈森 | 3,000 | 1,500 | 1,500 | 2,000 | 2,000 | 1,000 |
公司 | 香港美盈森 | 5,000 | 0 | 5,000 | 3,666① | 3,666 | 1,334 |
注:根据公司相关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相关子公司原额度项下未结清业务纳入本次额度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东莞美盈森原额度项下未结清业务纳入本次额度管理,原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第002号,原担保金额为17,500万元,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东莞美盈森的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
2、东莞美芯龙原额度项下未结清业务纳入本次额度管理,原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第005号,原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东莞美芯
①
按照2025年1月1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计算,美元500万约为人民币3,666万元。
龙的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
3、安徽美盈森原额度项下未结清业务纳入本次额度管理,原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第006号,原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美盈森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
4、成都美盈森原额度项下未结清业务纳入本次额度管理,原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第007号,原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成都美盈森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
5、长沙美盈森原额度项下未结清业务纳入本次额度管理,原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第008号,原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长沙美盈森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
6、佛山美盈森原额度项下未结清业务纳入本次额度管理,原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第009号,原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佛山美盈森的担保余额为12,500万元。
7、福建美盈森原额度项下未结清业务纳入本次额度管理,原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第012号,原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对福建美盈森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1月4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67,500.2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62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
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美盈森100%股权,东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196,822.38 | 194,115.36 |
负债总额(万元) | 105,011.16 | 108,674.68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27,585.59 | 6,565.04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102,416.93 | 106,230.84 |
净资产(万元) | 91,811.22 | 85,440.68 |
资产负债率 | 53.35% | 55.98%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109,778.71 | 65,741.14 |
利润总额(万元) | 1,940.29 | 2,205.84 |
净利润(万元) | 1,854.63 | 2,169.46 |
东莞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03月04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中路199号附1-2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按许可证核准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 纸箱、木箱的生产及销售;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及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出租;包装产品的仓储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重庆美盈森100%股权,重庆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近两年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80,388.63 | 82,068.41 |
负债总额(万元) | 27,701.85 | 43,967.92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4,337.05 | 6,614.98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26,643.08 | 42,957.85 |
净资产(万元) | 52,686.78 | 38,100.49 |
资产负债率 | 34.46% | 53.57%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三季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31,593.83 | 19,986.99 |
利润总额(万元) | 6,598.49 | 4,313.42 |
净利润(万元) | 5,529.53 | 3,613.71 |
重庆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1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9,831.1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开发区南巷路699号
经营范围: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研发;包装机械技术开发;木箱、纸箱、
纸缓冲、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销售;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苏州美盈森100%股权,苏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128,001.61 | 131,887.34 |
负债总额(万元) | 72,285.96 | 89,718.77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6,257.70 | 24,488.65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70,086.07 | 87,683.64 |
净资产(万元) | 55,715.64 | 42,168.57 |
资产负债率 | 56.47% | 68.03%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72,169.60 | 58,478.41 |
利润总额(万元) | 10,427.83 | 8,899.25 |
净利润(万元) | 9,100.42 | 7,752.93 |
苏州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王治军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627号1号楼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隐藏信息防伪技术的开发,高新材料的研发,无线射频标签、导热界面材料、电磁屏蔽吸波产品的生产及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特种标签材质的精密模切,智能卡终端读写设备的开发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标签和精密模切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生产、销售:劳保用品、日用
口罩(非医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美芯龙100%股权,东莞美芯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33,387.62 | 23,873.30 |
负债总额(万元) | 10,484.76 | 16,570.93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775.33 | 1,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10,476.43 | 16,554.80 |
净资产(万元) | 22,902.86 | 7,302.36 |
资产负债率 | 31.40% | 69.41%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12,937.65 | 10,343.46 |
利润总额(万元) | 3,419.90 | 2,394.35 |
净利润(万元) | 2,930.00 | 1,999.50 |
东莞美芯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06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7,946.94043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路以西元亨路以北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展台制作;家具、书架、密集架生产、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加工;文具用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标签产品及智能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包装一体化综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安徽美盈森89.98%股权。六安东城经济建设有限公
司持有安徽美盈森10.02%股权。安徽美盈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近两年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30,002.52 | 28,656.04 |
负债总额(万元) | 8,717.07 | 7,324.16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1,442.69 | 357.35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4,651.84 | 3,375.84 |
净资产(万元) | 21,285.45 | 21,331.88 |
资产负债率 | 29.05% | 25.56%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14,187.00 | 7,591.50 |
利润总额(万元) | 522.26 | -30.90 |
净利润(万元) | 554.69 | -31.53 |
安徽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2日法定代表人:张珍义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阳大道898号经营范围:纸箱的制造、销售;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设计、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包装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房屋租赁;包装装潢印刷(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限制、禁止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成都美盈森100%股权,成都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近两年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35,422.55 | 28,164.41 |
负债总额(万元) | 10,562.91 | 5,476.45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1,977.81 | 0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10,096.66 | 5,018.66 |
净资产(万元) | 24,859.63 | 22,687.96 |
资产负债率 | 29.82% | 19.44%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三季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9,342.88 | 6,566.42 |
利润总额(万元) | -640.32 | -488.61 |
净利润(万元) | -627.18 | -471.67 |
成都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张珍义注册资本:30,55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路9号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办公家具生产;展台制作;家具生产、加工;书架生产、加工;密集架生产、加工;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加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沙美盈森84.76%股权,长沙顺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长沙美盈森4.91%股权,深圳市中大华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沙美盈森
10.33%股权。长沙美盈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近两年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33,319.65 | 31,863.69 |
负债总额(万元) | 8,641.87 | 7,310.57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788.68 | 0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7,650.54 | 6,366.83 |
净资产(万元) | 24,677.78 | 24,553.12 |
资产负债率 | 25.94% | 22.94%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11,211.63 | 7,309.77 |
利润总额(万元) | 32.84 | -114.79 |
净利润(万元) | 89.00 | -124.66 |
长沙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8日法定代表人:张珍义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63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包装服务;玩具制造;玩具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佛山美盈森100%股权。佛山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50,854.91 | 47,939.16 |
负债总额(万元) | 23,578.72 | 20,698.24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2,777.63 | 5,618.26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23,218.55 | 20,371.90 |
净资产(万元) | 27,276.19 | 27,240.91 |
资产负债率 | 46.36% | 43.18%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16,249.88 | 15,856.06 |
利润总额(万元) | -1,536.01 | -24.30 |
净利润(万元) | -1,482.73 | -35.28 |
佛山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0年5月6日法定代表人:张珍义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兴旺路北侧、科创路西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服务;箱包制造;木材加工;木制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纸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模具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软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模具制造;办公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涟水美盈森80%股权,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持有
涟水美盈森20%股权。涟水美盈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近两年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11,112.19 | 11,414.02 |
负债总额(万元) | 4,582.19 | 3,465.07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4,287.25 | 3,161.95 |
净资产(万元) | 6,530.00 | 7,948.95 |
资产负债率 | 41.24% | 30.36%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10,116.54 | 9,421.78 |
利润总额(万元) | 1,512.08 | 1,602.25 |
净利润(万元) | 1,405.62 | 1,418.95 |
涟水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福建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4日法定代表人:张珍义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大埔村瑞林建材公司3号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推广服务;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福建美盈森100%股权。福建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近两年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3,675.68 | 3,767.42 |
负债总额(万元) | 2,715.55 | 3,190.66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2,062.56 | 2,522.20 |
净资产(万元) | 960.13 | 576.75 |
资产负债率 | 73.88% | 84.69%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4,923.74 | 5,037.82 |
利润总额(万元) | 226.07 | 363.46 |
净利润(万元) | 255.06 | 266.62 |
福建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7日董事:王海鹏、王治军、王丽、冯达昌注册资本:82,064.71万港元地址:香港新界沙田山尾街18-24号沙田商业中心9楼5-6室经营业务性质为一般贸易。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香港美盈森100%股权。香港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103,640.00 | 104,416.13 |
负债总额(万元) | 18,868.80 | 27,261.37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18,868.80 | 27,171.98 |
净资产(万元) | 84,771.20 | 77,154.76 |
资产负债率 | 18.21% | 26.11%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三季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9,127.91 | 9,374.92 |
利润总额(万元) | 10,591.22 | 15,710.29 |
净利润(万元) | 10,555.60 | 15,377.69 |
香港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一)《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M20241227第001号)
授信人(债权人) |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 | 保证人 | 总金额(万元) | 敞口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万元)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000 | 28,000 |
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 11,000 | 6,000 | ||
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 | 10,000 | ||
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4,000 | ||
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4,000 | ||
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4,000 | ||
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 8,000 | 6,000 | ||
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 | 7,500 | 4,500 | ||
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4,000 | ||
福建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1、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敞口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5年1月3日起至2026年1月2日。
3、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5年1月15日)起直至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二)《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额抵字M20241227第001号)
抵押人、债务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权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担保形式:抵押担保
2、被担保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授信额度合同及/或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及/或其他债权债务文件,下同);以及债权人方与债务人签署的合同编号为平银战金五综字M20241227第001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3、被担保主债权:
债权人在前述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2024年3月29日到2026年1月2日的期间(该期间在本合同中简称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本合同担保范围所约定的全部债权(以下或简称“主债权”)。
4、最高债权限额:
人民币壹拾叁亿元整。
5、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债权人即有权要求债务人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3)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债权人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6、债务人将债权人给予其的授信额度转授信给第三人使用的,抵押人谨此同意对被转授信敞口额度部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具体转授信对象和金额为:
被转授信人 | 总金额(万元) | 敞口额度(万元) |
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3,000 | 28,000 |
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 11,000 | 6,000 |
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 | 10,000 |
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4,000 |
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4,000 |
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4,000 |
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 8,000 | 6,000 |
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 | 7,500 | 4,500 |
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4,000 |
福建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7、抵押物: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6楼及15楼办公楼,2栋B座10-12楼公寓、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的美盈森大厦办公楼。
上述资产抵押手续已办理完成。
(三)《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额抵字D20241227第002号]
抵押人、债务人: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担保形式:抵押担保
2、被担保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授信额度合同及/或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及/或其他债权债务文件,下同);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合同编号为平银战金五综字D20241227第002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3、被担保主债权:
债权人在前述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2024年9月9日到2026年1月2日的期间(该期间在本合同中简称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本合同担保范围所约定的全部债权(以下或简称“主债权”)。
4、最高债权限额:
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
5、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债权人即有权要求债务人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3)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债权人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6、抵押物:东莞美盈森位于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627号的六号宿舍、一号厂房、二号厂房、三号厂房、一期三号厂房、二期10号宿舍、三期一号厂房。
上述资产抵押手续尚在办理中。
(四)《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额抵字F20241227第009号]抵押人、债务人: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抵押权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担保形式:抵押担保
2、被担保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授信额度合同及/或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及/或其他债权债务文件,下同);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合同编号为平银战金五综字F20241227第009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3、被担保主债权:
债权人在前述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2024年7月22日到2026年1月2日的期间(该期间在本合同中简称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本合同担保范围所约定的全部债权(以下或简称“主债权”)。
4、最高债权限额:
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
5、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债权人即有权要求债务人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3)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债权人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6、抵押物:佛山美盈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喜路61号2栋厂房。
上述资产抵押手续已办理完成。
(五)公司为香港美盈森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签署的《保证书》
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借款人: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最高债务金额:美元伍佰万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1)借款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债权人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借款人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
(2)至债权人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
(3)因借款人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借款人支付的其他金额;
(4)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债权人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4、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和债权人据本保证书向保证人索偿日或债权人不时自行确定的其它日期,孰早为准。
5、保证期间: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
(1)如果任何担保债务在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尚未到期,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的担保债务的到期日起开始计算;且
(2)如果因任何有关无偿债能力、破产或清算的任何法律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付给债权人的有关担保债务的任何款项被退还的,则与该退还的担保债务有关的保证期间自该担保债务的退还日起开始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六、抵押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含子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45%。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9,266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70%。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综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M20241227第001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D20241227第002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C20241227第003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S20241227第004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D20241227第005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A20241227第006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C20241227第007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C20241227第008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F20241227第009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L20241227第011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F20241227第012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额抵字M20241227第001号)及相关不动产登记证明;《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额抵字D20241227第00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额抵字F20241227第009号)及相关不动产登记证明。
3、公司为香港美盈森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签署的《保证书》。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