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亚太药业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6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6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52,588,20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69号)。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 19510101040108887 | 87,605,999.0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 19510101040108887-10014 | 10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 19510101040108887-10015 | 56,000,000 | 定期存款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 39052001040018793 | 162,044,622.05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 85080078801000000384 | 106,944,641.23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94010078801200010769 | 949,695.17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94010076801700005414 | 50,000,000 | 定期存款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94010076801400005073 | 2,000,000 | 通知存款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94010076801100005442 | 4,000,000 | 定期存款 | |
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 80020122000109712 | 50,978,389.27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 86013000000365498 | 1,500,000 | 通知存款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94010078801200011358 | 18,113.76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94010076801000005443 | 70,650,000 | 定期存款 | |
合 计 | 692,691,460.52 |
二、本次拟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相关募投项目终止后,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继
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优先用于可转债回售、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或到期赎回;可转债摘牌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目前公司现有募集资金账户较多,为了进一步做好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将其账户中的资金汇至其他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将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药业”)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的募集资金52,478,389.27元人民币全部转存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94010078801200011358)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转出后注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银行账号:
80020122000109712)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拟将公司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的募集资金106,944,641.23元人民币全部转存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银行账号:3905200104001879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转出后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银行账号:85080078801000000384)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具体转出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待上述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后,公司与子公司雅泰药业、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失效。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其中资金汇至其他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安排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该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魏岚 柴柯辰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