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拓宽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注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永续中期票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概述
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注册规模不超过10亿元的永续中期票据,发行方式将在相关发行材料中予以披露。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在交易商协会注册。
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场所:交易商协会(公开发行)。
2、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注册规模总额不超过10亿元。
3、交易结构:
(1)本次中期票据项目由本公司作为承债主体,以自身信用为基础、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经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2)由主承销商组织安排交易,设计主要交易条款和产品,协调各中介机构按计
划开展工作。
4、发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或一次性择机发行。
5、发行注册及有效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尚需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有效期为2年。
6、融资成本:
(1)发行成本:以市场价格为准,经协商确定。
(2)中介机构费用:信用评级费、会计师费、律师费、承销费等。
三、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需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本次永续中期票据产品的具体条款、条件,并签署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办理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产品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
四、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
五、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项目可能出现如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未能成功注册、投资者认购不足等原因导致的项目发行失败的风险。公司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完成本项目的注册发行工作,同时公司将密切监控本项目的后期推进情况,防范可能出现的发行失败的风险。
六、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可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了《关于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通过发行永续中期票据进行融资,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性、拓展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保障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