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5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新益康数据(北京)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授权期届满后12个月内(即至2026年1月28日止)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