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曹于平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曹于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汇辰与四川赛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市戎固新材料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曹熹宸、严美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能够结合赛科动力在包括固态电池在内的各类新能源电池相关粘合剂方面的技术储备优势,及安庆汇辰在新能源材料方面的产业化优势,共同推动包括固态电池在内的各类新能源电池相关粘合剂的小试、中试、到商业化量产。双方将在固态电池粘合剂的研发与产业化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并不断迭代、优化
整个新能源电池体系相关粘合剂的解决方案。赛科动力为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实体运营法人单位)在四川省宜宾市科技成果转化所孵化落地的固态电池公司,通过与赛科动力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切入固态电池材料领域,进一步丰富公司在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
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会计核算方法不存在重大影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曹于平、曹熹宸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