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原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管理人发来的银河集团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银河集团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应到表决权债权人39位,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额7,470,612,174.51元,实到债权人34位,表决权额6,681,031,191.8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9.43%。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的债权人为23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量的67.65%,同意表决权额5,687,038,286.34元,表决额比例85.12%;
2.同意《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为23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量的67.65%,同意表决权额5,687,038,286.34元,表决额比例85.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之规定,《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财产管理方案》获得通过。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向银河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金额共计84,227.34万元,其中以公司为主体申报80,730.42万元债权,以公司下属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为主体申报3,496.92万元债权;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的“银河天成债申第032-10号《债权再次复核情况说明》”,审核确认债权由原28,915.57万元调减为28,415.57万元。
公告编号:2025-004根据相关规定,管理人的认定仅为初步情况审定,债权金额等具体结果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河集团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报告;
2.债权再次复核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