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5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亳州谯城区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金辉先生因公未能参加并主持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周庆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375人,代表股份335,123,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3984%。其中,现场
投票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71,408,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34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371人,代表股份63,715,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2.0536%。
(1)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344人,代表股份335,013,536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906%。
(2)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31人,代表股份110,161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8%。
8.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反对(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弃权(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表决结果 | |
总股数 | 335,095,877 | 99.9917% | 14,920 | 0.0045% | 12,900 | 0.0038% | 当选 |
其中:A股 | 334,986,616 | 99.9920% | 14,520 | 0.0043% | 12,400 | 0.0037% | |
B股 | 109,261 | 99.1830% | 400 | 0.3631% | 500 | 0.4539% | |
中小股东 | 63,691,855 | 99.9563% | 14,920 | 0.0234% | 12,900 | 0.0202% |
议案2: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反对(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弃权(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表决结果 | |
总股数 | 335,101,397 | 99.9933% | 12,800 | 0.0038% | 9,500 | 0.0028% | 通过 |
其中:A股 | 334,991,636 | 99.9935% | 12,400 | 0.0037% | 9,500 | 0.0028% |
B股 | 109,761 | 99.6369% | 400 | 0.3631% | 0 | 0.0000% |
中小股东 | 63,697,375 | 99.9650% | 12,800 | 0.0201% | 9,500 | 0.0149%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蕾律师、宋婷婷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