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总裁黄新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郑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之日起,公司总裁黄新华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郑琦先生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附件:
1.郑琦
郑琦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学士,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董事会秘书资格。曾担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审计经理、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复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2024年10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中心资深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郑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