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在2025年1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月15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1号A栋31楼公司尊重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由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总监候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裁黄新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郑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