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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关于融资担保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6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担保事项审批程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融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委托贷款、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借款等合法、合规的方式,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8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和5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融资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与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以下简称“海南农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海南农商行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200,000,000元),期限为36个月;同时,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徳资管”)分别与海南农商行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以自身持有的海徳资管1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海徳资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自身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融资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符合前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融资担保额度范围。

三、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6T1DYE6T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号楼1单元203、204室

法定代表人:王广西

注册资本:472,127万 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4日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的非融资性担保;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不含证券、保险、金融业务);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签署的《质押合同》

质权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

出质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财产:公司所持有海徳资管10%股权

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债权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债权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

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质押财产的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査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一切费用)、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生效。

2.海徳资管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

保证人(乙方):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债权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债权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一切费用)、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生效。

3.海徳资管签署的《质押合同》

质权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出质人: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财产:海徳资管名下4亿元应收账款债权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债权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债权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质押财产的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査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一切费用)、加倍支付的迟延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3,13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4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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