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东方恒信”)与一致行动人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或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170,988,957股增加至172,976,77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38.6634%增加至39.1129%。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东方恒信及一致行动人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名称 | 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名称 | 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
(二)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控股股东东方恒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提供的股票增持贷款),自2024年10月2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2.4亿元(含)。截至2025年1月13日,本次权益变动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比例 |
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3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7,813 | 0.4495%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股份 | 148,488,957 | 33.5758% | 150,476,770 | 34.0253%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148,488,957 | 33.5758% | 150,476,770 | 34.0253% | |
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有股份 | 22,500,000 | 5.0876% | 22,500,000 | 5.0876%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22,500,000 | 5.0876% | 22,500,000 | 5.0876% |
合计 | 170,988,957 | 38.6634% | 172,976,770 | 39.1129%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为截至2025年1月2日的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为截至2025年1月13日的持股情况。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根据2025年1月10日生效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时,应予以披露。截至2025年1月13日,控股股东东方恒信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股份已达到公司股份的39%。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恒信仍处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