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序号 | 条款 | 原规则 | 条款 | 修订后规则 |
1 | 第三条 | 执委会由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财务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经执委会主席指定,其他专业负责人可列席会议。执委会办公室设在集团办公室。 | 第三条 | 执委会由公司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运营官(COO)、首席财务官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经执委会主席指定,其他专业负责人可列席会议。执委会办公室设在集团办公室。 |
2 | 第四条 | 执委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两名。执委会主席由董事长担任。执委会副主席和委员由执行委员会主席提名,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 第四条 | 执委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两名。执委会主席由董事长提名,执委会副主席和委员由执行委员会主席提名,报董事会批准。 |
3 | 第九条 | 执委会主要讨论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组织和人事及需上报董事会批准的议题。 | 第九条 | 执委会主要讨论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组织和人事相关的及需上报董事会批准的议题。 |
4 | 第十三条 | 会议纪要应完整、真实、准确。出席会议的执委会委员应在会议纪要上签名。会议纪要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永久,以作为日后考核和责任承担的重要依据。 | 第十三条 | 会议纪要应完整、真实、准确。会议纪要应经出席会议的执委会委员审批,并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永久,以作为日后考核和责任承担的重要依据。 |
5 | 第十五条 | 根据公司战略管理流程,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公司中心组成员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执委会成员、党委和纪委委员、各业务主要领导和战略与业绩管理小组成员、专业组织负责人及其他指定人员等。中心组学习会主要目的是为了统一公司高管团队思想,凝心聚力,强化战略项目执行,确保经营目标达成。中心组学习会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组织。 | 第十五条 | 根据公司战略管理流程,公司按需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公司中心组成员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执委会委员、党委和纪委委员、各业务主要领导、专业组织负责人及其他指定人员等。中心组学习会主要目的是为了统一公司高管团队思想,凝心聚力,强化战略项目执行,确保经营目标达成。中心组学习会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