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序号 | 条款 | 原规则 | 条款 | 修订后规则 |
1 | 第二条 | 战委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公司董事会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对需上报董事会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第二条 | 战委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公司董事会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审批公司战略规划到执行的关键举措、公司战略性新业务机会洞察与孵化、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公司重大战略事项,负责对需上报董事会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2 | 第四条 | 战委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由公司执行董事组成。 战委会设秘书若干。战委会秘书由主任提名,报请战委会批准产生。 | 第四条 | 战委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由公司执行董事组成。 战委会设秘书若干。战委会秘书由主任提名,报请战委会批准产生。 战委会下设战委会办公室,由首席战略官组织、品牌与融媒体中心、董事会秘书室组成,具体工作由战委会秘书统筹。 |
3 | 第七条 | 战委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审核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监控和检查战略落实情况; (二)审核事业计划,监控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审核需上报董事会批准的议案; (四)审核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董事会批准; (五)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工作; (六)行使董事会授权战委会的其他职权。 | 第七条 | 战委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审核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监控和检查战略落实情况; (二)审批公司战略规划到执行的关键举措,监控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审批公司战略性新业务机会洞察与孵化; (四)审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 (五)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工作; (六)指导公司重大战略事项; (七)行使董事会授权战委会的其他职权; (八)审核需上报董事会批准的议案。 |
4 | 新增 | | 第四章 战略职责及工作程序 |
5 | 第八条 | 战略规划到执行的关键举措 (一)战略规划到执行工作按照公司战略管理流程要求,由公司战略部门会同相关组织发起,各业务战略与业绩组具体承接,统筹各业务战略规划到执行工作梳理,推动本组织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 |
| | | | (二)公司战略规划到执行工作经执行委员会审核通过,报战委会审批后执行;各业务战略规划到执行工作经业务执行委员会或执行委员会授权组织审批,公司执行委员会审核通过,报战委会审批后执行。 |
6 | | | 第九条 | 战略性新业务机会洞察与孵化 (一)公司及各业务相关部门均可对新业务机会进行扫描和洞察,提出新赛道业务机会市场吸引力与自身能力匹配度的评估提案,由发起者提报公司首席战略官组织牵头的评审项目组前置评审后,经执行委员会审核通过,报战委会审批; (二)战委会审批后,由执行委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
7 | 新增 | |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及职责 |
8 | 第十条 | 为持续强化公司在可持续发展与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实践,提升经营管理的可持续性,促进公司长期发展,设置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 |
9 | 第十一条 | 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由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组成,分别为战委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及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 |
10 | 第十二条 | 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战委会审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监督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执行结果,审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拟定可持续发展战略,设定可持续发展关键议题,制定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 (三)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统筹各业务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的落地实施。 |
11 | | 第四章 工作流程与议事规则 | | 第六章 议事规则 |
12 | 第八条 | 战委会会议分例会和专题会,根据工作需要单独或与公司执行委员会会议合并召开。例会和专题会由战委会主任主持,若遇特殊情况主任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 第十三条 | 战委会会议分例会和专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扩大会议,参会人员由战委会主任批准。例会和专题会由战委会主任主持,若遇特殊情况主任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
13 | 第十条 | 战委会秘书和下属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前准备相关工作,包括会议议题、会前通知、参会人以及督促相关组织做好汇报材料等。 | 第十五条 | 战委会秘书统筹战委会办公室,根据成员组织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会前准备相关工作,包括会议议题、会前通知、参会人以及督促相关组织做好汇报材料等。 |
14 | 全文 | 因增减条款及调整行文顺序,条款序号有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