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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3-28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于长敏先生、刘鉴琦先生、
田鲁炜先生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
议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交
易事项,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
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取得
公司独立董事戴大双女士、张启銮先生和万寿义先生认可,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蒸汽产品销售
   除电力产品直接上网销售外,公司 2013 年度生产的工业和非工业蒸
汽产品,按惯例仍销售给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
    2、委托加工及接受劳务
    2013 年,公司在提供供暖产品时,仍需委托热电集团对其热力产品
提供进一步加工转换服务;公司设备拆除安装等检修服务,仍由热电集
团的控股子公司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公司)提供。
   3、房屋租赁
    公司继续租用热电集团位于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90 号五层综合楼
的 1、2 层办公室,作为办公用。
   4、预计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占同类交   上年金额
  类别     产品/劳务     关联人
                                       (万元)    易的比例    (万元)
向关联方
             蒸汽      热电集团         12,584     100%       13,548
销售产品
           热力产品
委托加工               热电集团          2,200     100%        2,187
             转换
接受关联
           接受设备
方劳务服               海兴公司          2,500     100%        1,826
           检修服务
   务
接受关联
方房屋租     租赁      热电集团           65       100%         65
   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热电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于长敏
    注册资本:45,461.4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90 号
    主营业务: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维修;工业产
品生产资料购销。
       2.关联关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2.91%股份。
   (二)海兴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长敏
    注册资本:9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 210 号
       经营范围:发电设备检修,工业管道检修及安装,钢结构安装;热
电技术咨询。
    2.关联关系:海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热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并按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交易。
    1.蒸汽产品销售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蒸汽销售合同》,公司对蒸汽用户销售的工
业蒸汽(工程上,把 0.8-1.3MP,270℃的产业用汽,称为工业蒸汽)由
热电集团购买。交易数量按实际销售量计算;交易价格由合同双方根据
大连市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议定,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可以根据市
场价格的变动作适当调整。目前执行的价格是 180 元/吨,2013 年计划
销售 79 万吨。
    2. 委托加工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热电集团为公司的热力产品
提供进一步加工转换服务。交易价格按照公司业务量占热电集团该项目
业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公司应承担的水、电、直接人工等主要费用成本确
定。
   3. 接受劳务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海兴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
机炉及附属设备拆除安装等提供检修服务,按《发电设备标准项目拆除
安装定额标准》结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4.房屋租赁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继续租用热电集团综合
办公楼 1、2 层,建筑面积 1352.4 平方米,每平方米月租金仍执行 40 元,
租金价格低于大连市同地段水平。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3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与历年大体相
同,基于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则基础,交易目的是为了以公司的资源
优势与及相关关联方的技术优势结合为基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
控制成本的需要;交易行为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
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过度依赖或被控制。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3 年,公司分别与热电集团签订《蒸汽销售合同》、《委托加工合
同》、《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均为三年(2013 年至 2015 年);继续执行
2010 年与海兴公司签订的《设备检修服务协议书》。
   六、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2. 独立董事意见
   3.《蒸汽销售合同》(2013 年签订,期限三年)
   4.《委托加工合同》(2013 年签订,期限三年)
   5.《协议书》(2010 年签订,合同到期日 2013 年 11 月 15 日)
   6. 《房屋租赁合同》(2013 年签订,期限三年)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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