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股东大会程序。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