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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4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万锋先生持有公司5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9%;

董事、副总经理曹名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6%;

董事、副总经理毛艳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万锋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31,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02%;

曹名帅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88,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69%;

毛艳平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88,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69%。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遵守窗口期不得进行交易等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万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25,0000.0409%其他方式取得:525,000股
曹名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55,0000.0276%其他方式取得:355,000股
毛艳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55,0000.0276%其他方式取得:355,000股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均为通过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万锋不超过:131,200股不超过:0.010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31,2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1,200股2025/2/13~2025/5/13按市场价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曹名帅不超过: 88,700股不超过:0.0069%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88,7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8,700股2025/2/13~2025/5/13按市场价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毛艳平不超过:88,700股不超过:0.0069%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88,7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8,700股2025/2/13~2025/5/13按市场价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上述减持主体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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