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 证券简称:安培龙 | 公告编号:2025-011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书面询问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应用于通用机器人及协作机器人领域的力传感器产品相关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极低,对公司业绩影响甚微。若后续有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2.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预计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公司正在进行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如经测算的财务数据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业绩预告的有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截至目前,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
4.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的关于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征询函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回函。
2.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