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
修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局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和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10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主要为对发行对象部分进行修订。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 文件名称 | 章节 | 修订说明 | |
1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特别提示 | / | 修改了关于审议程序及原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作为发行对象的相关表述;公司 |
(修订稿) |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章节调整为第四节 | ||
释义 | / | 预案全称调整为修订稿 | |
第一节 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华发集团并修改相关表述 | |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概要 | 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华发集团并修改相关表述 | ||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华发集团并修改相关表述 | ||
八、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审议程序补充了新召开的董事局会议,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不再包含国资有权监管单位及股东大会 | ||
第二节 董事局前确定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 | 删除本节,董事局会议前无确定的发行对象 | |
第三节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删除本节 | |
第四节 董事局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 | 本节序号调整为第二节 |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 补充更新募投项目证照信息 | ||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本节序号调整为第三节 | |
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 | 本节序号调整为第四节 |
第七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 | 本节序号调整为第五节;并根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修订相应数据 | ||
2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 释义 | / | 论证分析报告全称调整为修订稿 |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 | 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华发集团 | ||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 (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合理 (二)本次发行定价的依据合理 | 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华发集团并修改相关表述 | ||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 (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销特别规定 (四)本次发行方式的审议和 | 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华发集团并修改相关表述;审议程序补充了新召开的董事局会议,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不再包含国资有权监管单位及股东大会 |
批准程序合法合规 | ||||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 / | 审议程序补充了新召开的董事局会议,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不再包含国资有权监管单位及股东大会 | ||
3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 | 修订了关于发行时间的假设及基于此假设重新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 | 可行性分析报告全称调整为修订稿 | ||
4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 / | 补充更新募投项目证照信息 |
本次修订后的预案及其他相关修订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