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04
债券代码:188461 | 债券简称:21北辰 G1 | |
债券代码:185114 | 债券简称:21北辰 G2 | |
债券代码:185738 | 债券简称:22北辰 G1 | |
债券代码:250684 | 债券简称:23北辰 F1 | |
债券代码:254174 | 债券简称:24北辰 F1 |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4日
(三)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588 | 北辰实业 | 2025/1/16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 提案人: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 提案程序说明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5年1月7日公
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34.83%股份的股东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辰集团”)在2025年1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控股股东北辰集团增持北辰实业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见2025年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1月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24日 09点0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H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控股股东北辰集团增持北辰实业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2.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1)人 | |
2.01 | 选举钱爱民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北辰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1月9日召开的北辰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北辰实业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细情况已于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9日登载在香港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本公司任何董事
(附注1)
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载的决议案,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下列决议案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附注2):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控股股东北辰集团增持北辰实业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2.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1 | 选举钱爱民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如未填上姓名,则大会主席将出任阁下的代理人。阁下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及代为投票,受托人不必为北辰实业股东,但必须亲自代表阁下出席股东大会。
2. 请填上受托人所代表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授
权委托书将被视为受托人代表北辰实业的股份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
3.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4. 请用正楷填上阁下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阁下为一法人,则此表格必须加
盖法人印章,或经由法人董事或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5. 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于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如果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它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应当和本授权委托书同时送达。H股股东有关文件的送达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4.01 | 例:陈×× | |
4.02 | 例:赵×× | |
4.03 | 例:蒋×× | |
…… | …… | |
4.06 | 例:宋××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5.01 | 例:张×× | |
5.02 | 例:王×× | |
5.03 | 例:杨××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6.01 | 例:李×× | |
6.02 | 例:陈××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