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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9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董事郑珊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7人,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及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周振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性能通用GP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美”)增加为公司、景美及全资子公司无锡锦之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之源”)。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锦之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高性能通用GP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募投项目“通用GPU先进架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锦之源增加为公司、锦之源。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锦之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通用GPU先进架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性能通用GP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及景美增加为公司、景美及锦之源,以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锦之源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募投项目“通用GPU先进架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锦之源增加为公司、锦之源,以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锦之源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就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全资子公司锦之源“高性能通用GP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锦之源、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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