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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熊: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大地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熊”、“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大地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1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8.0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954.6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185.3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1年产1,500吨汽车电机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建设项目22,333.0022,333.00
2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903.004,903.00
3补充营运资金8,000.008,000.00
合计35,236.0035,236.00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4年末,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瑜大道以东、二军路以南地块(宗地编号:LJ2022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 3 月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0)。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1)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2)尚需支付的尾款 (3)利息收入净额 (4)节余募集资金 (1)-(2)-(3)+(4)
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903.002,668.87545.83516.562,204.86

注: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实施风

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204.8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桂 程 易桂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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