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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奔朗新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8日,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4,547万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8,29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2,521,559.44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9,924.163,016.8115.14%
2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328.001,317.8615.82%
合计--28,252.164,334.6715.3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44474001040042744188,271.80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80110100133216526543,045,571.24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9550880082837001050(已销户)0.00
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4447400104004325425,168.82
合计--43,259,011.86

注1: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801101001332165265中的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定期存款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募集资金共计14,000.00万元。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注2: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801101001332165265中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7,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 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结合目前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根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本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是基于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马逸骁刘 军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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