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奔朗新材52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林妙玲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魏菊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本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22年3月,近几年随着设备工艺技术的不断迭代、升级及优化,导致可行性研究报告原计划采购的部分设备已升级或优化为新产品、新型号,公司亟需根据现有的项目建设需求更新“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设备购置清单。为将公司“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建成集新材料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人才培养、材料和产品性能试验、检验测试分析、新产品研发中试为一体的新材料研发中心,满足项目建设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调整后设备购置费用金额,公司拟对“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设备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部分基本预备费调整为设备购置费用。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设备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此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