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国盾量子股票代码:688027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1号楼14层141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1号楼14层1412
股份变动性质:股权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2025年1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上市公司”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2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国盾量子/公司 | 指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科控股 | 指 |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
中电信量子集团 | 指 | 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指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比例降低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修订部分已加粗标注。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1号楼14层1412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1号楼14层1412 |
法定代表人 | 杨建华 |
注册资本 | 506,703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36450952Q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成立时间 | 2002年4月12日 |
经营期限 | 2002年4月12日-2032年4月11日 |
经营范围 | 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推广培训;技术中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总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1 | 中国科学院 | 506,703 | 100 |
合计 | 506,703 | 1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杨建华 |
性别 | 男 |
职务 | 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国科(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 持股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控股) | 29.05 |
2 |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传) | 74.40 |
3 |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科信息) | 32.46 |
4 |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泓新科) | 25.27 |
5 |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科三环) | 24.56 |
6 |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中科) | 25.39 |
7 |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环保) | 57.75 |
8 |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科恒泰) | 30.13 |
注:1.联想控股在港交所发行上市,且国科控股所持股份性质为内资股。
2.因中国科传、中科三环、东方中科、中科环保、国科恒泰由国科控股全资、控股企业直接持有,国科控股不直接持有上述公司股份;中国科传、中科三环、东方中科、中科环保、国科恒泰的持股比例以国科控股全资、控股企业直接持有的比例进行填列。
3.国科控股直接持有中科信息30.53%的股份,通过控股企业持有1.93%的股份,合计持有中科信息32.4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上市公司向中电信量子集团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中电信量子集团持有公司22,486,631股,持股比例为21.86%;公司总股本由80,374,370股变为102,861,001股,国科控股的持股比例由5.67%被动稀释为
4.4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有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拟向中电信量子集团发行股票,导致国科控股持有的股份比例降低。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科控股持有公司4,5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7%。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科控股仍持有公司4,5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3%。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合肥市 |
股票简称 | 国盾量子 | 股票代码 | 68802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1号楼14层1412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 ?(股份被动稀释)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系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持股4,560,000股 持股比例:5.6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持股4,560,000股 持股比例:4.43%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拟向中电信量子集团发行股票,导致国科控股持有的股份比例减低。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有关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