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授课人员:杨文超、黄刘意
(三)培训地点:伊戈尔会议室
(四)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
(五)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则要求,对新国九条政策解读以及对资本市场的影响等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有利于加强参训人员对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等规定的理解,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效果。(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新 杨文超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