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郭丽丽担任公司总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杨世江变更为郭丽丽。公司已于2025年1月6日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二、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所属行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通知书》;
2、《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