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曹马涛、张建新、陈东坡、陈军泽。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马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提升产品竞争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永康市涛涛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浙江永康投资建设“年产1万辆高尔夫球车及整车关键部件产业化项目”,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及项目进展按需逐步投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舆情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