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4 证券简称:中航电测 公告编号:2025-007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证航空产品上下游业务配套以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2025年度,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单位仍将继续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马义利、夏保琪、郭建飞、卫福元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 |
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 | 采购商品 | 市场原则 | 2,748,042.66 |
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 | 接受劳务 | 市场原则 | 332,155.15 |
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 | 出售商品 | 市场原则 | 337,905.31 |
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 | 提供劳务 | 市场原则 | 42,563.22 |
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 | 承租资产 | 市场原则 | 3,576.19 |
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 | 出租资产 | 市场原则 | 450.00 |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存款 | 市场原则 | 4,446,765.00 (每日存款最高额) |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贷款 | 市场原则 | 120,000.00 (综合授信额度)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 | 采购商品 | 2,500,000 | 9,071 |
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 | 接受劳务 | 700,000 | 160 |
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 | 出售商品 | 550,000 | 35,483 |
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 | 提供劳务 | 5,000 | 110 |
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 | 租赁资产 | 2,000 | 0 |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存款 | 4,550,000 (每日存款最高额) | 0 (每日存款最高额) |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贷款 | 200,000 (综合授信额度) | 0 (综合授信额度) |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金融服务 | 80,000 | 0 |
注:上述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型以及金额进行了调整。
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航工业持有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事项在2024年度未实际完成标的资产股权交割的原因,前次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调整类型与金额并未在2024年度实际发生,导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相较预计金额差异较大。2024年度,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均在预计范围之内,并未超出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里甲5号院19号楼法定代表人:周新民注册资本:640亿元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6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中航工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航工业及所属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中航工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财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56T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注册资本:395,138万元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7年5月14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中航工业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下属控制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航工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中航工业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种类及范围
1、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向公司或公司控股的下属单位销售机器设备,以及原材料、零部件、成品及半成品等航空相关产品;
2、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向公司或公司控股的下属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加工服务、设备维修、租赁服务、劳务、运输、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保障服务;保卫消防、文化宣传、医疗、职工培训、会议服务、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服务;以及其他委托管理经营、承包、综合服务;
3、公司或公司控股的下属单位向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销售航空产品及其零件、船舶及相关装置、机电设备、新型材料及其制品、军用航空产品、民用航空产品、机械电子产品、工装模具及材料等相关产品;
4、公司或公司控股的下属单位向中航工业或其控股的下属单位提供信息、技术、管理等的咨询服务、检验检测、通用航空机场服务、航空产品试制、加工服务、维修服务、技术服务、租赁服务、劳务、仓储服务及其生产保障综合服务;
5、公司及子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开立账户;中航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经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航工业于2024年10月30日签署《商品供应框架协议》及《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均满足时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司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3)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登记至公司名下。
公司与中航工业财务于2024年10月30日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均获满足时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司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3)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登记至公司名下。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与中航工业签署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及《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中航工业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根据公司与中航工业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存款服务:中航工业财务吸收公司及其子公司人民币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中航工业财务吸收公司及其子公司人民币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
2、贷款服务:中航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上限,应不高于同期中航工业财务向定价影响因素相同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平均利率。
3、结算服务:中航工业财务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航工业财务向中航工业下属其他成员单位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中航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航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亦不高于中航工业财务在商业银行就同类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
5、关于其他服务:中航工业财务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中航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中航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发挥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技术与专业化优势,有利于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现有生产设施、服务能力的充分利用,使生产、服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与使用,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符合市场规则及军品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商品供应框架协议》;
5、《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6、《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