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2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宋老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2 | 选举刘占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3 | 选举栗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4 | 选举宋天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5
1.05 | 选举司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6 | 选举杨善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2.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丛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2.02 | 选举刘传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2.03 | 选举王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3.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杜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 |
3.02 | 选举王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4.00-7.00涉及的内容作为《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上述议案8.00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1.00-3.00需逐项表决,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00-3.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应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拥有的选举票数。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5楼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伟电 话:010-68041897传 真:010-68041897邮 箱:wei.l@l-ren.com.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5楼董秘办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1259
2、 投票简称:利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选举均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议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宋老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2 | 选举刘占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3 | 选举栗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4 | 选举宋天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5
1.05 | 选举司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6 | 选举杨善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2.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丛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2.02 | 选举刘传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2.03 | 选举王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3.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杜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 | |||
3.02 | 选举王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投票说明:
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意见格内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企业名称 | |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是否委托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