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乐清市超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股东乐清市超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清超然”)计划减持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267,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乐清超然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乐清超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乐清超然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 | 13.20 | 4,133,800 | 1.00% |
大宗交易方式 | 2024年10月28日 至2025年1月3日 | 15.48 | 4,133,800 | 1.00% | |
合计 | 8,267,600 | 2.0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 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 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乐清超然 | 合计持有股份 | 17,512,887 | 4.24% | 9,245,287 | 2.2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512,887 | 4.24% | 9,245,287 | 2.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乐清超然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也未违反有关承诺。
2、乐清超然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承诺实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 乐清超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乐清超然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