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1证券代码:400167 证券简称:未来3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M0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智飞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1,904,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0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3人,列席1人,董事陈玺仁、郭伟亮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0人,列席0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董倩倩律师、孙琪琦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4,142,94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股数68,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倩倩、孙琪琦
(三)结论性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