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杰汽车”)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佛山高明东之御汽车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之御”)。合并完成后,东之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和相关资质等均由维杰汽车承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以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文件,东之御的工商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完成。
三、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维杰汽车和东之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公司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优势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管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提升运营质量,从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吸收合并各方均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